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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1-10-27 | 點閱數: 359
說明:  
一、 登記111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人員,即日起受理收件。注意事項如下:
(一) 於本(110)年5月23日前業已線上填報111年退休預算,且於上開時間辦理退休者,可直接詳說明二辦理。
(二) 已登記退休預算而擬變更退休日期者,或未登記111年退休預算而擬申請退休者,請敘明理由及檢附切結書(或內部簽核公文),於111年11月15日前報府,經本府同意後,始能提報退休案。
(三) 已登記退休預算,擬放棄於111年辦理退休者,請敘明理由及檢附切結書(或內部簽核公文),於111年11月15日前報府核備。
二、 報送退休案所需表格文件、填寫方式、注意事項及填報系統操作手冊等資訊,請參閱本府人事處/表格下載/退撫福利科/退休撫卹_教育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應備表件(1100607更新)。請先提供掃描電子檔進行預審,待確認無誤後再行寄送紙本至本府人事處(請勿直接送本府收發掛文號,如因此導致案件受限於公文時效,且有錯誤或需補件時,本府僅得以退件方式處理)。
三、 申請退休人員如有涉案或涉有違失行為,請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5條、第26條及施行細則第46條規定辦理,勿逕予報送。
四、 為因應111年軍公教調薪政策,本次退休案將於調薪核定公告實施後,始辦理審定發文;如12月15日後仍未確定,將先行審定,並待調薪確定後,發函更換退休所得計算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