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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6-06-21 | 點閱數: 1619

公告事項:

一、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導師A):正取:黃智欣。備取:洪麗君。

二、國小特教不分類身心障礙班:正取:林子珺。備取:從缺。

三、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導師B)、幼兒園代理教師(導師)、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英語專長)、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體育-游泳),續辦第2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