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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6-06-24 | 點閱數: 1204

公告事項:

一、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導師B):正取:洪麗君。備取:從缺。

    二、幼兒園代理教師(導師)正取:黃慈盈。備取:從缺。

         三、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英語專長)、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體育-  

           游泳),續辦第3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