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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琪 - 教務處 | 2017-02-18 | 點閱數: 903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相關資訊,本校家長若有意辦理者,請於本(106)年430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19份)及相關證件向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請查閱附件檔案,或洽詢研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