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後備指揮部105年06月03日後花蓮動字第1050001601號函。
二、核定人員:
(一)張○○,自106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劉○○,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核至除役年止)。
二、核定情形:淮甲等緩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