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惠琳 - 教務處 | 2022-05-02 | 點閱數: 26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996號函及國立清華大學111年4月27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2922號函辦理。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05月13日。
三、 招生語別: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族語)。
四、 招生對象:
(一)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詳情請參閱https://reurl.cc/vdnl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