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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2-06-13 | 點閱數: 283

說明: 一、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規定略以,紀念日 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 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 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 假。復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 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一律 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 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 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二、112年全年365日,總放假日數116日,連續假期(含例假 日)包括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10日)、和 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日)、端午節 4日)、中秋節(3日)、國慶日(4日),其中紀念日及 節日之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 ()開國紀念日連假為1111231日(星期六)至1121 2日(星期一):開國紀念日(11日)適逢星期日,於 11212日(星期一)補假。 ()農曆春節連假為120日(星期五)至129日(星期 日): 1、小年夜(120日)適逢星期五,功能性調整放假,配 112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114日),爰於17 (星期六)補行上班。 2、農曆除夕及春節(121日【星期六】至124日【星 期二】),因含2日例假日,於125日至26日(星期 三、四)補假,1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 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和平紀念日連假為225日(星期六)至228日(星期 二):228日適逢星期二,227日(星期一)調整放 假,並於218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為41日(星期六)至45 (星期三):兒童節(44日)適逢星期二,43 (星期一)調整放假,並於325日(星期六)補行上 班;及民族掃墓節(45日)。 ()端午節連假為622日(星期四)至625日(星期 日):端午節(622日)適逢星期四,623日(星期 17 五)調整放假,並於6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中秋節連假為929日(星期五)至101日(星期 日):中秋節929日(星期五),併同例假日為3日連 假。 ()國慶日連假為107日(星期六)至1010日(星期 二):國慶日(1010日)適逢星期二,109日(星期 一)調整放假,並於923日(星期六)補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