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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琪 - 教務處 | 2022-06-15 | 點閱數: 271

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 111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案

(一)遴選資格: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 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 (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 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 教 師)或條件者,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得酌予縮 短。

(二)得向國教署推薦央團教師之單位: 1、本府教育處。 2、國教署各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 3、現任央團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 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 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 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 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

(四)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15日(星期三) 止,一律採通訊推薦。 2、各單位推薦之人員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國教署辦理 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1年6月20 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 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五)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1、遴選日期:111年6月22日(星期三)採視訊會議方式辦 理。 2、錄取公告日期: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於CIRN公告 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六)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 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 職務 後再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