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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李國隆 - 學務處 | 2023-02-07 | 點閱數: 208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符合資格學生洽本校訓育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2月1日賑基字第0001120006號函辦理。
二、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余信貞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