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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辦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業務 115 年度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7155 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 115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
三、申請作業期程: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 115 年度辦理 2 梯次申請受理,請有意申請學校於期限內將學校申請表件,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彙整後報署申請。
(一)第 1 梯次: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二)第 2 梯次: 115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止。
四、本案計畫如有賸餘...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4 年 12 月 4 日客會語字第 1146701001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規定、報名費請領清冊格式表及報名費檢核清冊格式表各 1 份。
三、請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各級別各梯次認證舉辦日期及報名期限請逕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 )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併附 115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