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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 115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教師組(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內 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各校附設進修學校與日間部,屬 同一學校,每校每一項目限報名 1 位教師。
(二)社會組(除前列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加),惟應限於戶籍所在地(至 115 年 11 月 1 日前,須設籍 6 個月以 上)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由服務機關或單位出具證明) 擇一報名。校長、代課、代理及實習教師,限報名參加社 會組。
三、推薦方式:
(一)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止,向「花蓮縣政府教育 處終身教育科」報名。(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電話...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2573 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 111 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縣市序位優先錄取)。
(二)報名方...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