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文章列表

劉雅瑜 - 總務處 | 2016-06-07 | 點閱數: 2819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4 月 29 日府社婦字第 1050081379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精神為救急不救窮,提供「即時發現、及時協助」之服務,教師如發現學生家庭發生急難事項以致面            臨三餐不繼者,經評估後即可請學生至學區內合作之愛心店家用餐(每人每份早餐上限 40 元、午晚餐上限            80 元)並填寫「每月用餐清冊」以作為用餐依據,店家憑用餐清冊向學校請款。 ... 觀看完整文章
:::

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近期會議活動

11/4(二)教師晨會

 

學生事務資訊網

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