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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2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447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次受理申請對象僅限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未提出申請,因新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三、
本次辦理期程為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僅受理申請輔導方案,貴校倘有意願申請,請依上開計畫內容辦理,並於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逕送宜昌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電子檔(含 word...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