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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8 月 26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1669 號書函辦理。
二、
請配合宣導,鼓勵公教人員上傳健檢資料,並於辦理團體健康檢查時,將同意之人員名單提供給醫院協助結果上傳。又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下載路徑業分置如下網頁,提供公教人員自行下載運用:
(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相關連結(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