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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外交部 110 年 5 月 4 日外秘購字第 1103551997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標案業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履約期限自本(110)年 5 月 1 日起至明(111)年 4 月 30 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利用,據以辦理投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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