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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48209 號函辦理。
二、學校應蒐集整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為主之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相關資訊,並利用學校網站、學校官方臉書、導師會議、校務會議等管道,提供師生正確防疫措施,建立正確認知與態度,避免過度恐慌或焦慮。
三、學生輔導單位應設置「諮詢專線」、指定專人提供協助或提供「諮詢電子信箱」,透過相關文宣及管道讓學生清楚知道學校關心及求助窗口,並提供學生電話或線上諮詢輔導服務,減少因疫情引起之恐慌。若學生對疫情仍有擔心或疑問,亦可撥打衛生福利部 24 小時免費安心專線「1925」諮詢。
四、針對疫情所引發的恐慌或壓力,學...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