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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琪 - 教務處 | 2017-04-11 | 點閱數: 1798

中原國小 106 學年度新生分發入學額滿學校審核公告

依據府教學字第1060065129B核定本校為106學年度額滿學校,將依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作業。

招收本校學區內9992日至10091日出生之學齡兒童,共計2班、每班29(含特教安置學生)

通知書寄發時間:本校依法根據106330日的戶政資料,已經在411日以平信寄發新生入學審核通知書,請家長至新生的戶籍地收件,若417日前仍未收到通知書,請盡速洽詢教務處。

審核資料收件時間及地點:41819日(週二、三)上午900~下午400在本校圖書室。

參加審核者請準備以下文件:
1.
本校寄出的黃色「審核通知書」。
2.106
11日的「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正本與影本一份」正本驗畢歸還(新生個人欄位需有詳細記事)。
3.
相關證明文件一份(無則免繳交)

1)第一順位:設籍於學區內自有住宅者,請繳交「房屋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影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與10611日以後之稅籍證明」影本,(正本驗畢歸還)房屋持有人須為新生父母或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或法定監護人。
2)第二順位:戶籍暫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或戶政事務所)個案,經查證確有居住事實者。
3)第三順位:設籍於學區內,僅繳交戶籍謄本而無法取得以上各種證明文件者。
以上入學排序按各款規定依序核准,但同一順位新生屬列冊中、低收入戶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或與新生設籍同一戶之胞兄、姊(二親等),且已就讀於本校(限15年級在籍生)優先入學,故請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資料或與新生設籍同一戶之胞兄、姊(二親等)學生證影本,請於繳交審核資料時一併繳交。

新生第一次排序名單公告:426日(週三)下午500前於本校網站、校門口川堂及教育處網站公告。

新生家長若對第一次審核排序結果有異議者,檢具戶籍及居住事實等證明資料,於427日或428日(週四、週五)上午900~中午1200至本校辦公室研資組申請複核及補件。  (第一次排序結果會因複核補件或審核結果而有異動!)

新生入學名單公告:51日(週一)下午500前於本校網站、校門口及教育處網站公告。

錄取新生之家長請於54日至55(週四9001600、週五9001200)至本校圖書室報到55日中午12點開放缺額遞補。

若未獲錄取,請家長於59日至510(週二、週三)帶著本校寄發的額滿轉介通知書至其他未額滿的學校或戶籍所屬自由學區未額滿學校報到,且無須再遷移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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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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