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請 符合資格教師踴躍提出申請,敬請學校協助轉知所屬人 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二、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條件 者: 1、輔導員由本府依需求遴聘,透過公開之機制遴選 (薦),由教育處頒發聘書後任用之。每次聘期以一學 年為原則,任期屆滿前,經考核通過者,予以續聘。 2、具備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未符前款 資格為儲備輔導員。 3、各學習領域(含議題)輔導員之遴聘,應依課程綱要內 涵,涵蓋該學習領域或議題。
4、各類專長人員,並應包括國中小教師。領域輔導員之 遴聘應考量各學科需求,分別遴聘合適比例之輔導 員。 5、遴選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處載明於簡章並公告 之。 (二)旨揭表件須經所屬學校校長核章同意。 (三)114 學年度續任輔導員請務必 114 年 6 月 25 日前繳交輔導團 員服務學校同意書,未繳交之輔導員視同 114 學年度不予 續聘。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7 點 30 分止,有意 願之教師請將遴選表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送至課程教學 科承辦人,並將核章後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theshow1026@hlc.edu.tw 。 (五)有關可編輯檔案可至本縣精進計畫網站下載 (http://community.hlc.edu.tw/index.php)。 三、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團員遴選簡章、 114 學年度 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及輔導團原服務學校同意 書各 1 份供參。
9/15行政會議
9/16教師晨會、特推會
9/19雙語社群-國際教育交流(14:00)
9/20班親會(家長8:40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