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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辰俞 - 教務處 | 2025-07-25 | 點閱數: 25

(一)辦理目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推動臺灣手語課程,凡聘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教支老師)採實體授課方式者,得與教支老師共同評估課務協調、班級經營、學生輔導管教或教學資源需求,於每學期開學後 2 週內,函報各該主管機關並經同意後置協同教師,協助教支老師之教學更能達成預期成效。
(二)適用對象:教育部主管學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學校。
(三)辦理期間: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協同教師資格、任期、人數:
1、資格:由具教學熱忱之專任教師、代理教師、退休教師擔任,且以教學年資(包括代理年資) 1 年以上者為優先。
2、任期:以同一人連續擔任 1 學期或 1 學年為原則。
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7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2472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爰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三、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已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取得「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有實際授課之人員。
(二)研習時間: 114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 114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研習人數:每場次至多 500 人。若師長報名時已達研習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報名資料:
1、場次一: https://reurl.cc/EQ2yon
2、場次二: https://reurl.cc/0WDG1M
(五)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將於 114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情形及課程連結。
(六)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
四、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之教師,並請該參與研習教師之服務學校協助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人數:每校各學期可置協同教師之人數,以學校各學期開設臺灣手語實體課程之班級總數為上限。
(五)協同教師權利及任務:
1、權利:由專任、代理教師全學期協同授課者,於已達其每週基本教學節數之外所協同授課之節數,得列計其超時教學節數,每週以 6 節為限;由退休教師全學期協同授課者,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附則所定整學期兼任、代課者之支給方式支給。
2、任務:課務協調、班級經營、學生輔導管教、提供教學資源需求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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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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