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9 年 10 月 5 日高師大教育字第 1091007932 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楊巧玲教授執行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業務。 | 
| 三、 | 因應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程實施,發展素養導向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與評量,以精進教學品質,特徵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發展與實踐績優方案,促進教學經驗交流與分享,以提升教學成效。 | 
| 四、 | 活動辦理方式 | 
| (一) | 第一階段:繳交報名表與方案簡介。 | 
| 1、 | 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 2、 | 繳交方式:請將已核章報名表與方案簡介之「紙本」,郵寄至「80201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聯絡電話(07)717-2930#2002 。併請將報名表與方案簡介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gender.edu@gmail.com 。 | 
| (二) | 第二階段:進行教學與實施紀錄。 | 
| 1、 | 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 2、 | 課程方案必須進行現場教學實踐,並進行教學紀錄與省思。 | 
| 3、 | 繳交資料: | 
| (1) | 資料檢核表。 | 
| (2) | 授權書。 | 
| (3) | 成果報告。 | 
| 4、 | 繳交方式:將上述資料包含紙本一式三份並燒錄光碟一份(以 word 檔、 pdf 檔為主),郵寄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80201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 
| (三) |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 1、 | 時間: 110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配合性別平等議題輔導群年度研討會。 | 
| 2、 | 活動方式: | 
| (1) | 邀請優選課程方案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 (2) | 參賽作品擇優彙集成冊,並公布於性平輔導群 CIRN 平台供全國教師參考使用。 | 
| 五、 | 檢附旨揭徵文活動計畫一份。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聯絡電話(07)717-2930#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