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案,如說明。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51577 號函辦理。 |
二、 | 學校加強本案相關安全宣導事宜,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通報,並立即通知學務處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 |
三、 | 檢附附件各 1 份。 |
9/15行政會議
9/16教師晨會、特推會
9/19雙語社群-國際教育交流(14:00)
9/20班親會(家長8:40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