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文化部 105 年 10 月 12 日文綜字第 10530280181 號函辦理。 |
| 二、 | 文化部為輔導辦理文化藝術活動,贊助各項文化藝術事業,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執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所定任務,於民國 83 年制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設置旨揭基金會辦理上述事宜。 |
| 三、 | 該會第 7 屆董事、監事任期將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屆滿,文化部刻正辦理第 8 屆董事、監事遴選作業。依該會董監事遴聘辦法規定,董事及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從事文化藝術工作,成就卓著者。二、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教授 5 年以上者。三、曾任國內外文化學術研究機構相當於教授職務 5 年以上者。四、熱心文化藝術之社會公正人士。五、執行律師或會計師業務 5 年以上者」。 |
| 四、 | 本案自即日起至 11 月 11 日止,接受各界公開推薦,凡學校、機關(構)、立案之法人及團體、或 3 人以上連署,均得推薦人選,期盼各界踴躍推薦,參與該會之文化藝術推廣工作。 |
| 五、 | 檢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監事遴聘辦法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 8 屆董事、監事候選人公開推薦表各 1 份供參,惠請逕向文化部舉薦,文化部洽詢電話 02-85126773 ,曾廣雄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