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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2-12-14 | 點閱數: 490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第5點規 定辦理。

二、報名作業: ()採親自報名,因另有要事,無法親自前來者,請附委託 書。 ()時間-1111219日(星期一),上午930分至12 時、下午1時至330分。 ()地點-本府教育處第2會議室(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 號)。 ()原住民族籍教師於報名審查時,積分表上如勾選以原住 民族籍身份報考並於筆試階段加分,由本府教育處彙整後統一造冊經由戶役政系統方式取得證明,另依查證結 果辦理筆試階段加分作業。 ()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教師,應依本縣培訓 計畫規定提出佐證資料,例如學校聘請擔任調查人員公 文、簽到表等,俾利採計積分之認定。 ()經歷中關於「童軍教育活動」採計標準,請提供童軍會/ 女童軍會出具之服務證明文件。

 三、甄選作業: ()甄選方式-積分審查、筆試及口試3項。 ()成績計算-積分占30﹪、筆試占35﹪【原住民族籍考生 筆試總分加乘5%】、口試占35﹪。 ()筆試日期-11218日(星期日)。 ()口試日期-112115日(星期日)。 ()甄選地點-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花蓮市裕祥路89 號)。 ()進入第二階段口試人數,為預計錄取人數之2倍,但筆試 成績未達50分者不得進入口試。錄取基準為積分與筆試 【原住民族籍考生筆試總分加乘5%】成績之加總,如遇 該二項加總同分者,則增額錄取進入第二階段。 ()預計錄取人數-國民中學校長3名、國民小學校長6名, 以上得不足額錄取。

 四、另特別提醒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國民中、小學教師,具備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之第5條或第 6條資格者,得經本府(教育處)同意,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 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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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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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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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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