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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9-04-16 | 點閱數: 795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 國小主任儲訓日期訂於6月10日至7月19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薦送名額20名。 三、 依前揭要點第6點錄取順序規定,第1順位:現為該校當學年度兼代各處主任行政職務者;第2順位:非現職主任,校長擬推薦為下學年度主任行政職務者;第3順位:其他自行參加甄選之人員,依資績高低依序錄取至各該年度薦送儲訓名額額滿為止。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