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1年1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10901840號函 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文林國中、三義高中國 中部、致民國中、通霄國中、大西國中、維真國中。 三、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 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 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 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 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 入上開學校佔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 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如下: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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