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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25680 號函承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並依承作契約書及徵選企劃書辦理本保險相關作業。
二、本保險方案於 109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延續保障,惟肺炎疫情影響教育單位開學時間,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便,本公司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特延長續保受理期限從 2 月 22 日至 3 月 22 日,為期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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