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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助學金」,自 112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0 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2 年 8 月 15 日賑基字第 0001120112 號函辦理。
二、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余信貞小姐(聯絡電話: 02-89127636 )。
主旨:函轉教育部因應近期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案件
說明: 1.國人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 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2.
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 產品入境遭查獲,第 1 次裁罰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第 2 次 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 100 萬元罰鍰。 3.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農委會防檢局非洲豬瘟資 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 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 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baphiq.gov.tw/ws.p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