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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10-31 | 點閱數: 868

為配合相關法令修訂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實際需求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研修旨揭處理流程,期更臻完備,如有修訂意見者, 請於 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前填具附表,免備文逕傳送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stephanie@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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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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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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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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