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10-31 | 點閱數: 677

為配合相關法令修訂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實際需求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研修旨揭處理流程,期更臻完備,如有修訂意見者, 請於108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填具附表,免備文逕傳送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stephanie@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