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相關法令修訂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實際需求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研修旨揭處理流程,期更臻完備,如有修訂意見者, 請於 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前填具附表,免備文逕傳送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stephanie@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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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二)教師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