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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訂頒「青(少)年照顧者照顧支持服務計畫」案。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6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42962 號暨衛生福利部 115 年 4 月 28 日衛部顧字第 1151961010 號函辦理。 |
| 二、 | 為紓解 25 歲以下年輕照顧者之家庭照顧負荷,俾其安心就學,爰訂定旨揭計畫。 |
| 三、 | 請因照顧家屬而影響就學穩定之年輕照顧者,經確認為潛在服務對象後,轉介脆弱家庭服務,由脆弱家庭社工人員評估確有照顧需求,再轉介協同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到宅共訪評估確認為本專案服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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