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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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5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07007774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辦理實驗教育及設有慈輝分校之學校等,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小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 107 年 4 月 25 日府教發字第 1070080939 號函辦理。 |
二、 | 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中小、大埔國中小、太平國小、太興國小、仁和國小、達邦國小、美林國小。 |
三、 | 設有慈輝分校之學校:民和國中。 |
四、 | 其他各校情形無法一一列舉,請有意願經由 107 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調至該縣各校服務者,自行上網搜尋或去電詢問各校情形,不得在介聘成功後,以不知該校情形為由放棄介聘。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7/04/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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