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各校持續強化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作為,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10038 號函辦理。
二.近期發生學生交通意外事件,請學校利用各類(週)會時間,宣導交通安全相關案例,並透過寒暑假家屬聯繫函、交通安全資訊網頁、教育園地宣導走廊、公布欄、學校週報等方式進行宣導,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觀念,維護學子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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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二)教師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