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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陳之樂 - 學務處 | 2019-10-05 | 點閱數: 746

主旨:請各校持續強化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作為,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10038號函辦理。

二.近期發生學生交通意外事件,請學校利用各類(週)會時間,宣導交通安全相關案例,並透過寒暑假家屬聯繫函、交通安全資訊網頁、教育園地宣導走廊、公布欄、學校週報等方式進行宣導,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觀念,維護學子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