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會事由: | 花蓮縣 108 年度教育類志願服務聯繫會報 | 
| 開會時間: |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 
| 開會地點: | 花蓮市明義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 
| 主持人: | 李處長裕仁 | 
| 聯絡人及電話: | 馬靜敏小姐 03-8462783 | 
| 一、 | 為推動志願服務業務,請各單位務必指派業務承辦人與會,會議結束接續辦理增能研習,請邀請所屬志工隊幹部 1 至 2 人參加;如有不克出席之情形,另由本府規劃擇日至貴單位進行業務宣導及紀錄冊檢核。 | 
| 二、 | 請預先辦理服務紀錄冊自主檢核作業(檢核表如附件),並於會報當天攜帶所屬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及「自主檢核表」進行複核作業。 | 
| 三、 | 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如需支應差旅費,請各校於相關經費項下依規定報支。 | 
| 四、 | 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與會,現場將不提供紙杯。 | 
有關該聯繫會報議程,詳如附件,請各位志工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