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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之樂 - 學務處 | 2019-11-22 | 點閱數: 592
主旨: 本府謹訂於本(108)年12月底前辦理「花蓮縣108年度學校無預警防災演練」,請各校依本府所附演練情境預為準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為提升本縣所屬學校面對災害發生所應具備之緊急應變知能與作為,並適時瞭解與強化於災害發生時之自主安全防護,落實外部救援及相關通報作業等,爰辦理旨揭演練。
二、 因係無預警防災演練,爰確切日期不予告知,僅提供演練情境,是日由本府帶隊人員擇一演練情境告知學校,續由學校立即演練。
三、 依據災害防救法暨「校園災害管理工作手冊」,各校成立「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著手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並編組「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爰請各校落實校園災害防救組織之代理人制度及確認聯繫管道暢通,以協助災時應變期間執行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四、 檢附無預警防災演練情境一覽表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