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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之樂 - 學務處 | 2019-12-03 | 點閱數: 913
一、 依據國教署108年11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7720號函辦理。
二、 為關懷學生賃居安全,有效結合相關資源,避免學生賃居意外意件發生,國教署特訂定此注意事項,請各校據以辦理學生校外賃居等相關校定規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