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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0-03-11 | 點閱數: 453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4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948號函辦理。 二、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條 文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