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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琳 - 教務處 | 2021-06-20 | 點閱數: 48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4433號函辦理。
二、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本須知規定,第一階段採「網路申領」及「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2種管道辦理,其領取方式及時程如下:
(一) 網路申領:於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二) 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於110年6月18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三、 考量孩童家庭恐有資訊設備缺乏、居住偏遠地區領取不便等情事,學校於停課期間所提供學生線上學習之資訊設備,亦請協助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可利用此資訊設備,上網辦理本補貼網路申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