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李國隆 - 學務處 | 2023-10-25 | 點閱數: 610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48659號函辦理。

  2. 近日新聞媒體報導廣為流行的玩具-蘿蔔刀,雖為塑膠製品,但其使用方式即能輕易造成他人挫傷或其他傷害。

  3. 為了學生安全,學校嚴禁此類型危險物品,不論是玩具刀、玩具槍等玩具,皆不允許孩子帶至學校。若有發現,將會代為保管直到放學後再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