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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國隆 - 宣導 | 2024-01-19 | 點閱數: 400
主旨: 檢送「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如附件)。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6590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