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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國隆 - 學務處 | 2024-02-22 | 點閱數: 94
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如網址),敬請有需求家長依限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2月15日府教終字第11300311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三、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2月24日至113年3月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