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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國隆 - 宣導 | 2024-04-25 | 點閱數: 39
主旨: 積極加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機車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本縣警察局113年3月28日花警交字第1130016241號函及本府113年3月28日府建交字第1130061921號函辦理。
二、 因應旨揭車輛包含騎乘年齡、需遵守之交通規則存有差異,為強化高(職)中以下學(童)生正確駕駛觀念,避免兒少交通事故發生,請利用宣導資料(如附件),利用各類集會時間(如朝會、班會)、學校網頁、班務LINE群組加強宣導,俾利學生、家長掌握正確訊息。
三、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宣導相關影音素材( https://cuts.top/Bk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