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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何慧莉 - 人事室 | 2024-06-26 | 點閱數: 170
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間: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四)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e-1429@mail.kl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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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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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雙語社群-國際教育交流(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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