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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立 - 宣導 | 2025-01-09 | 點閱數: 66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2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447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次受理申請對象僅限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未提出申請,因新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三、 本次辦理期程為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僅受理申請輔導方案,貴校倘有意願申請,請依上開計畫內容辦理,並於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逕送宜昌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電子檔(含 word 檔及核章後掃描檔)逕寄江欣融組長信箱 zingrong@hotmail.com (電話: 03-8547175#22 ),俾憑辦理初審作業。
四、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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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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