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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何慧莉 - 人事室 | 2025-06-25 | 點閱數: 134

甄選類別

缺  額

聘期

錄取

情形

備    註

A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 (兼三年級導師)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1. 實缺。

2.學校得視課程發展需求配當其他科目、調整授課節數。

3. 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B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兼二年級導師)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正取:高宜勤

備取:無

已足額錄取

1.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學校得視課程發展需求配當其他科目、調整授課節數。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無東台加給 630 元。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缺額性質為預估缺,須俟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始予進用,其代理性質及聘期均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滅,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C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兼中高年級導師)

正取 2 名

備取 2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1.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無東台加給 630 元。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缺額性質為預估缺,須俟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始予進用,其代理性質及聘期均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滅,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D一般代理教師-調處

(兼行政)

正取 2 名

備取 2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正取:

第 1 名:吳宣菱

第 2 名:黃淑惠

備取:董瑩如

已足額錄取

1.實缺。

2. 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工作地點為教育處,享有國旅卡(依聘僱人員規定給予特休)惟仍應配合校務調整授課節數。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缺額性質為預估缺,須俟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始予進用,其代理性質及聘期均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滅,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E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兼五年級導師)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止。

正取:林一心

備取:無

已足額錄取

1.留職停薪缺。

2.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3.缺額性質為預估缺,須俟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始予進用,其代理性質及聘期均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滅,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F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自然專長兼行政)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或錄取報到日)至 115 年 1 月 31 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止。

正取:紀辰俞

備取:無

已足額錄取

1.事病假續延長病假缺。

2.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3.享有國旅卡(依聘僱人員規定給予特休)惟仍應配合校務調整授課節數。

4.缺額性質為預估缺,須俟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始予進用,其代理性質及聘期均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為準,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滅,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二、錄取名單如下

    (一)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兼二年級導師):正取:高宜勤(編制外合理員額),備取:無。

    (二)一般代理教師-調處(兼行政):正取:第 1 名吳宣菱,第 2 名黃淑惠,備取:董瑩如。

    (三)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兼五年級導師)正取:林一心(留職停薪缺),備取:無。

    (四)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自然專長兼行政)正取:紀辰俞(事病假續延長病假缺)

   錄取人員請於 11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三、本次甄選結果各類科均已足額錄取,不再辦理後續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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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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