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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暉 - 教務處 | 2025-12-19 | 點閱數: 22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12 月 16 日府教終字第 1140248772 號函辦理。
二、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所稱母語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及新住民語)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爰辦理旨揭補助計畫。
三、考量推展管道之合宜性,共同推廣親子共學母語,如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書會、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所擇定之母語,每一語言項目至少需安排 10 小時之學習課程,其中每節母語學習課程比例至少占三分之二以上,手作課程材料費每案每人以 150 元為限。
四、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家庭教育網(相關網址: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28&pid=27&docid=309264 )公告事項下載。
五、相關申請問題請電洽本中心 03-8462860#532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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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花蓮縣中原國小教室設備(大屏及觸控液晶電視)使用原則20251106.pdf
  3.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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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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