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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琳 - 研習 | 2026-01-12 | 點閱數: 9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4508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爰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三、 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 參加對象:已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取得「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有實際授課之人員。
(二) 研習時間(分為兩梯次辦理,每梯次講題不同,請各擇一場次參加):
1、 第 1 梯次: 115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 115 年 1 月 10 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2、 第 2 梯次: 115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 115 年 2 月 7 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 研習人數:每梯次之每場次至多 500 人。若師長報名時已達研習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
(四)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二梯次分別於 115 年 1 月 7 日(星期三)前及 115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報名資料(各場次報名連結詳研習實施計畫)。
(五) 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二梯次將分別於 115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 2 月 5 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各梯次錄取通知及課程連結。
(六)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 12 小時。
四、 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學校中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之教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請教師之服務學校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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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For English(6)

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花蓮縣中原國小教室設備(大屏及觸控液晶電視)使用原則20251106.pdf
  3.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網站風格


(共 3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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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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