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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
說明: 1.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規劃將「持有」 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緩衝期屆滿後,持有電子煙等類菸 品者將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 品。 2.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