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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0-02-14 | 點閱數: 440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162089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經醫師診斷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1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但銷假上班1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第7條規定:「(第1項)教師請延長病假跨越2學年度者,其假期之計算應扣除各學年度得請事、病假之日數;... 觀看完整文章
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0-02-14 | 點閱數: 412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7日總處給字第10900262461號書函辦理。 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在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址:https://www.dgpa.gov.tw/eserver/)-最新消息放置員工福利服務措施動畫短片,並融入人事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QR code連結,請各機關利用訓練、授課等場合或擇適當時機提供播放動畫短片,並鼓勵公教同仁掃描上開e化平台QR code,以加強宣導效益。
李柏漢 - 人事室 | 2020-02-14 | 點閱數: 421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6271號函辦理。 二、 查疫情指揮中心來函說明略以,防疫照顧假之適用對象補充說明如下: (一) 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之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 除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外,如有下列照顧需求者,亦得申請: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