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對象:本校教職員。
二、就醫憑證:本校教職員繳買時應主動出示識別證(服務證)、本人健保卡及身份證,未出示者,不提供折扣優惠及事後補證退費作
業。
三、優待範圍:
四、醫療費用均應患者自行付清,不得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