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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9-01-04 | 點閱數: 644
一、醫療對象:本校教職員。 二、就醫憑證:本校教職員繳買時應主動出示識別證(服務證)、本人健保卡及身份證,未出示者,不提供折扣優惠及事後補證退費作         業。 三、優待範圍: 門、住診就醫及接受非疾病就醫項目(如:美容雷射等)時,給予掛號費半價優待及醫療費用自費部分總價九五折優待(檢驗不折扣項目及急診醫療費用不予折扣)。 提供10人以上員工團體健康檢查優惠,依檢查人數多寡提供相對優惠價格。 以上優惠項目不得與該院其他優惠專案同時併用。 四、醫療費用均應患者自行付清,... 觀看完整文章
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9-01-03 | 點閱數: 681
劉○程、萬○傑、陳○月、陳○治、李○慧、張○麗、李○漢、干○賢、吳○萍、魏○樺、羅○方、余○琪、楊○如、蘇○瓔、張○宣、余○穎、湯○莉、梁○云等18位,請在108年10月31日前親至特約醫療院所完成健檢,完成健檢以後,至遲於108年11月30日前職檢附繳費收據及填妥「健康檢查補助費申請表」1份,完成校內經費核銷,逾期不予受理。